法制網訊 記者 馬岳君 見習記者 王志堂 出手闊綽博得對方信任,以賒購名義將香煙倒出後低價賣給他人,隨後將貨款揮霍一空。近日,因涉嫌詐騙,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  經查,曾在平遙縣某超市工作的王某在工作其間結識超市管理層。2013年11月份,王某直接使用現金向超市購買價值40餘萬元的中高檔香煙,這一齣手闊綽的舉動博得了超市方的信任。之後的多次交易中,王某將香煙裝上貨車後迅速離開超市,最初是打電話告知超市方稍後結賬,後又以超市方無網上銀行卡不能打款為由拖延,最後又騙對方到其家中等候取貨款,一次次拒絕支付貨款,賒購超市方總價值108萬元的香煙。隨後,王某將賒購來的香煙以低價出售給他人,將巨額貨款非法占有,揮霍一空。據辦案人員介紹,王某還採用類似手段向其他受害人賒購價值20餘萬元的貨物,目前涉案金額已達130餘萬元。  (原標題:冒充大款 男子以購買香煙方式詐騙100餘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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